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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图)

 [添加:admin  发文单位: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添加时间:2008/11/13 10:12:09  浏览:2083次][字体: ]

发布单位: 政治部   发布时间: 2008-11-13

 

 

      11月12日上午,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鼓楼广场隆重举行“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并将周光裕牺牲的日子11月12日定为全市每年一度的“见义勇为宣传日”。

 

 

 

 

 

 

 

 

 

 

 

      时代呼唤见义勇为,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人民期盼见义勇为。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崇尚公平、正义、文明的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动员全市人民发扬光大见义勇为精神, 11月12日上午,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鼓楼广场隆重举行了 “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并将周光裕牺牲的日子11月12日,定为全市每年一度的“见义勇为宣传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杨植,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孙文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吉忠坤,市委副秘书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孙绵琪等领导同志出席了活动。全市15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部分民警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也参加了活动。

      上午9时,孙文德同志宣布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开始并宣读了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准予区、县见义勇为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杨植等领导同志为玄武区、栖霞区等8家见义勇为基金会揭牌,宣传日活动由孙绵琪同志主持,。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2月25日,目前,全市13个区县已逐步完善见义勇为机构,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总数已达到8800万余元。自基金会成立以来,全市先后涌现出周光裕、薛爱苹、张猛、陈后军等先进分子,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5663名。其中5人被授予“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6人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24人被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在全社会营造了“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杨植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今天是我市第一个见义勇为宣传日,设立这个纪念日的目的,就是要昭示世人,党和人民将永远铭记周光裕和他的精神,永远感谢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和他们的家属;就是要通过学习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崇尚公平、正义、文明的社会风气,激发市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热情和勇气;就是要促使见义勇为宣传纪念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在一个固定的日子,缅怀牺牲的见义勇为英雄,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慰问见义勇为家属,使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活动年复一年传承下去。

      杨植最后强调指出,见义勇为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博爱之都”南京建设文明城市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希望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向见义勇为英雄学习,当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众志成城,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为我们的社会撑起了一片文明的天空!

      在活动中,全市13个区县分别举办了“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还接受了南京市的知名企业和社会各界等的捐赠,全市共收到捐款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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