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NANJING FOUNDATION FOR JUSTICE AND COURAGE缩写为CFJC),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之规定,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领导本会开展工作等。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外联络、资金募集、资金管理、法律服务等日常工作。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以及见义勇为受益者捐赠。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据《条例》和《章程》维护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金会的作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市民勇于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正义,促进南京市的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