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街头抢劫恶性事件发生后的次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刁仁昌局长立即召集工伤、医保等部门负责人,要求立即兑现这些英雄们的社会保障待遇。昨天一早,于葆林生前所在单位的劳资负责人在南京市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代其家人领取了17.5万元丧葬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2岁的于葆林是南京轻工业机械厂的运输工人,在18日发生在南京街头的抢劫杀人恶性事件中受伤最重,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第一时间联系到他的工作单位,特事特办,将原先需要三个月内办理的工伤认定及保险结算认定手续,在半个工作日内办完。据悉,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这17.5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丧葬抚恤金,标准是南京社会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共1.59万余元;另一项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6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共15.9万余元。
昨天,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还专门到医院看望了另一位见义勇为的市民、71岁的张定华。张老是支援“三线”的老军工,他从江西退休后回到南京居住,退休工资在江西拿,根据相关规定,南京每月补贴他一定的生活补助金。在医院的病房,南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主任许德专将3000元“见义勇为退休职工慰问金”递到老人手中。“张定华老人此次的医疗费用,在按照江西当地的医保标准报销后,剩下的将全部由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进行补助。”许德专主任告诉记者。
“不能让英雄的血白流,他们是南京的骄傲,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刁仁昌介绍,为体现社会保障的救助功能,他们正在研究关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效救助办法,以期第一时间为英雄们送上工伤、医疗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