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道德的力量》在北京举行,在“4·18”持刀抢劫案中勇斗持刀歹徒的南京平民英雄于葆林、张定华获得道德模范提名奖。
于葆林,男,1957年4月出生,2009年4月牺牲,中共党员,生前系江苏省南京轻工机械厂工人;张定华,男,71岁,江西省吉安市4380厂退休工人。原本素不相识的他们,因为2009年4月18日下午发生在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路边的一起持刀抢劫案而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当天下午4点钟左右,两名歹徒尾随刚从常府街一家银行取钱出来的市民梁某,并用刀背击打她头部后,抢走了她包中的2万元钱。途经此地的于葆林看到后,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追至龙蟠中路223号附近时,和张定华老人奋勇上前,一起将其中一名歹徒按倒在地。就在市民们报警的时候,另一名歹徒趁人不备,钻入人群,用一把长长的匕首捅向了于葆林和张定华老人。
在其他市民的帮助下,于葆林、张定华被立即送进附近医院救治。张定华身受重伤,经抢救脱离了危险。而于葆林因伤势太重,不幸牺牲。他们素不相识,却用生命和鲜血共同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正气之歌。
于葆林、张定华见义勇为的壮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公安机关全力侦破,两名歹徒两天后落网。在于葆林的追悼会上,许多素不相识的群众自发地为他送行。
于葆林随后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追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而中国建材集团党委、中共南京市委也追认其为优秀共产党员。张定华老人被省政府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两人入围了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候选人行列。
据了解,此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于今年4月至9月在全国开展,经过群众推荐、审核公示和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共评出55位全国道德模范,262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于葆林、张定华名列其中。这次评选表彰广泛吸引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了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